近年,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會有出現投標人沒有派代表參加開標會的情況,我們知道在開標會一般有簽到,唱標等環節,那么如果無人參加,那開標記錄表的投標人簽字該如何處理呢?
,查閱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們知道投標人是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參加開標會的。那么,開標記錄表的投標人只要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符合開標要求的投標文件交到的地點,未參加開標會視為認可開標結果,無異議的意思,在開標記錄表上簽字。
在招標投標實際操作中,有的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人或授權代表不參加開標會,其投標將被否決。這種情況是否正確呢?
我們說了,投標人可以授權代表參加開標會,也可以自主決定不參加開標會,這是投標人的權利。但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人或授權代表不參加開標會,其投標將被否決”這不合適。
,開標會的主要目的是通過開標唱標,讓投標人了解投標報價的情況,并評估各投標人自己所處的競爭地位,以及中標的可能性。參加開標會是投標人的權利,是否參加開標會,由誰參加開標會都是由投標人自主決定的,因此不參加開標會,其投標將被否決是不合法的。
二,是否參加開標會,并不影響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的質量,否決其投標是不對的,這意味著招標人少了一個選擇,對招標人也是不利的。
總之,是否參加開標會是投標人的自主決定,未參加開標會的開標記錄,視為投標人認可。對于紙質招標,投標人可以不參加開標會,投標人不參加紙質招標會不影響其投標有效性。不過,對于電子招標,投標人參加開標會。如果投標人不參加電子開標會導致投標文件解密失敗,會被視為撤回投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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